上海市第四聋校班级微信群公约

班级微信群是为了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孩子在校表现、知晓孩子学习情况、交流教育管理经验搭建的教师家长交流平台。由班主任、教师和家长自愿构建班级微信群,为更好发挥班级群的正能量作用,促进老师与学生、家长共同成长、共同进步,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我们制定如下公约,请群成员共同遵守:

1、群成员必须为班级家长或教师,群成员一律实名制,教师命名规则:学科+教师姓名;学生家长命名规则:学生姓名 + 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每位学生不超过一位家长或监护人进群。其他无关人员概不入群。

2、群内不得发危害国家、法律禁止的信息,及无法考证真伪的负面事件链接;不发涉及人身攻击的内容,不发涉及谣言,病毒的链接。

3、群内不发微信红包、集赞、拉票、募捐等活动链接。

4、群内不发与学生教育管理无关的信息。

5、群成员群内交流请注意文明发言,不发影响班级团结氛围的内容,发言要言简意赅,严禁在群内争吵。

6、非公共性信息,不得在群内发布,防止信息泛滥,重要信息被淹没,涉及学生个别情况的请私信交流。

7、提倡在班级群里传递有关家教知识,相互交流教育经验,推荐优质学习资源或好文章。

8、为避免影响教学,请理解教师在上课时间不上微信而延迟回复。

9、群内交流以不影响家长、教师的正常生活及工作为前提。能个别询问的问题一律不在群内聊。

10、教师发布需要回复的通知时,请家长回复确认是否收到,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班级微信群由班主任管理员与科任老师共同管理,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执行微信群管理规定,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处理等。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