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四聋校2017年度考核方案

 


 

根据黄浦区教育系统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和说明,结合我校实际,由校务会议制订本考核方案,经学校教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一、文件依据

(一)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3)4号)关于事业单位受聘人员考核的相关规定;

(二)中共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校(园)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教党【2017】83号)

(三)《上海市第四聋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二、考核对象:

1、学校党政领导班子;

2、校级领导干部;

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思想政治素质)、能(工作能力水平)、勤 (工作作风)、绩(完成工作目标及工作实绩)、廉(廉洁自律)。

四、考核方式:

(一)学校党政考核

领导班子准备年度工作总结(分支部和行政)。以写实为主,字数1500字左右。重点突出领导班子完成年度目标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情况。

(二)校级干部考核

1、工会广泛征求教职工对校级干部的意见,并向党组织负责人作报告。

2、党组织负责人要与校级干部谈心,校级干部在述职报告中对群众意见作出回应。

3、教育局考核小组和全体教职工参加校级干部述职报告会,述职报告会之之后,由单位工会主席和人事干部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党政班子以及党政正副职干部进行在线民主测评工作。

(三)全体教职工考核

1、本年度考核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参加本年度考核的教职员工须写好个人工作总结,并在工会小组进行交流;中层干部进行述职。

2、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家长、部分学生、全体教职员工参与问卷评价等,进行考核测评。

3、本年度考核等第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本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的推荐:

(1)教育局下达给我校的年度“优秀”额度为当年优秀指标数。

(2)学校将年度“优秀”额度下达到小学、中学和后勤工会组,民主推荐“优秀”。

(3)根据学校实际,实行小组内差额推荐,每个工会组在全校范围内按照教育局核定“优秀”额度进行推荐,其中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包含校中层以上干部(校级正职除外)、青年教师、其他教师和后勤人员。具体分配名额,根据当年教育局核定“优秀”额度按比例分配。  

(4)根据各工会组的推荐,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优秀人选,经张榜公示、听取意见后,正式确定我校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5)2017年考核为优秀人员的基本条件:

在2017年(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2日)中病事假不能超过5天(含5天);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反师德及文明教工规定的事故;

在教育教学、教辅服务及学校管理工作中积极实践、努力作为、有所贡献。

(6)新进单位人员,未超过半年的,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级。

五、考核工作的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13、14日,人事干部登陆在线民主测评考评系统,梳理参加测评的全体教职工名单,并进行确认。

2、2017年12月25日前校(园)级干部按要求完成个人述职报告,校领导班子完成行政和支部年度工作总结。

3、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8日,召开校级干部述职会议,组织民主测评。

4、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8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党政班子以及党政正副职干部进行在线民主测评。

5、2017年12月25日前参加本年度考核的教职员工须写好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

6、2017年12月25日之后各工会小组进行交流,2018年1月4日前完成小组推荐“优秀”。

7、2018年1月4日前,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家长、部分学生、全体教职员工参与问卷评价等,进行考核测评。

8、2018年1月5日完成推荐“优秀”工作。

9、2018年1月5日起公示拟推荐优秀人员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

10、2018年1月12日前完成考核等第经教职工本人认可并签字的工作。

11、2018年1月19日,由学校人事干部完成考核汇总分档工作,将《年度考核结果呈报表》交教育局人事科。

 

                                        上海市第四聋校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