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四聋校信息发布和管理制度

 

学校信息及时、准确、有效的发布,是学校对外宣传,展示整体形象的主要形式,也是师生学习交流的重要途径。为使学校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更新信息,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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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工作职责

【信息主管部门】

加强对学校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发挥好统筹、协调、管理、监督作用。对学校举办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科研成果、重要会议等发布的信息做好最终审核、把关作用。

【信息提供部门】

做好各相应栏目的信息调整、补充、撰写和提交工作。

【信息执行部门】

校务办公室:负责校园网站信息的采编与网上信息的监督工作。督促协调各部门信息报送工作,经常性浏览各信息发布平台,做好对外宣传平台的信息发布与管理工作。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站运行的技术支持以及网站栏目的编辑上传工作,并协助校务办公室做好对外宣传平台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学校信息公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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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信息公开要求

1、学校发布的信息必须客观、全面的体现我校在外联、德育、科研、教学、师资培训及工会活动等方面的最新动态。(附件1)

网站新闻字数一般在250-500字,并提供照片15张,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参考各网站要求,新闻稿件以标准格式书写。

微信平台图片、音频、视频等素材参考微信平台发布标准,保证页面的浏览效果。

2、各种信息的发布上传、修改、删除,需经信息提供部门主管领导、校务办公室和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执行操作,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

学校在信息公开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你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附件2 )

3、学校信息发布平台包括:

校外信息发布平台:黄浦教育网,上海特教在线,上海特教之窗,黄浦区教育工会网,黄浦区教育党建网,文明在线……

校内信息发布平台:上海市第四聋校门户网,上海市第四聋校微信公众号……

4、学校邀请或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按照“抓住热点、客观及时、正面引导、营造氛围”的工作方针,做好采访情况报备,记者身份确认,有序组织现场,及时收集报道等工作,确保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地发布学校信息。

 

三、学校信息公开考核、奖励办法

1、各信息提供部门每学期对负责板块内的信息进行调整和补充,每月至少提交一条相关信息,保证学校信息的及时、准确。

2、校务办公室每学期对信息提供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记录和检查,并将结果向校务会汇报。

3、将学校“教师阅读之星”的评比活动和信息上传录用情况相结合,奖励各部门的优秀信息员。

 

四、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对学校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部门相关人员,在工作中违反下列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如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

2、不及时将学校信息公开。

3、不及时更新公开的学校信息内容。

4、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5、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学校信息。

6、公开不应当公开的学校信息。

7、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信息发布行为。

 

五、本管理制度如与上级的有关管理法规不符,以上级管理法规为准。

 

                      

附件1. 上海市第四聋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要求

附件2. 上海市第四聋校网站上网信息保密审查细则(试行)

附件3. 上海市第四聋校网站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