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四聋校帮困送温暖相关条例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帮困送温暖管理机制,推进学校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1. 学校工会对于病假三天及以上的教职员工做到主动家访,上门慰问,对于住院的教职工主动探望,住院并进行手术的教职工给予300元的补助。

  2. 教职工父母住院,工会主动探望并根据病情给予相关的补助。

  3. 教职工父母、公婆过世三天丧假,工会给予300元补助并上门探望。祖父母,外公、外婆过世一天丧假。

  4. 每年寒暑假,学校党政工团对有特殊困难、新婚或新教师等进行家访,及时了解教职工思想、生活等情况。

  5. 对于教职工家庭有生活困难或教职工本人、家属患重大病等按上海市第四聋校温暖互助金章程给予补助。

     

上海市第四聋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