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四聋校校务公开责任制、责任追究制


为了积极有效的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特制定上海市第四聋校校务公开责任制、责任追究制。

1、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召集会议、检查督促、反馈总结。

2、由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工会具体负责)开展各项校务公开工作,执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材料收集及档案管理。认真答复群众的要求与意见,定期向校长汇报校务公开工作执行情况。

3、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评议,征求意见,并向教代会报告校务公开监督情况。

4、对校务公开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马虎、工作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将予以告诫,在校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