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四聋校 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依据有关条例的要求,特制订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一、 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 对学校饮用水设施定期进行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三、有兼职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清理和消毒,并做好记录。

四、师生直接饮用的饮用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并定期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五、从事清洗消毒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六、学校定期对饮用水卫生开展自查,并由饮水卫生管理员记录。

七、接受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