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四聋校2018年岗位设置日常调整和聘用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日常调整和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制定的经区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上海市第四聋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的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年度学校岗位设置日常调整和聘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施范围、对象

    201811日在编在册的专技、管理、工勤人员。

二、具体实施工作程序

1、学校根据实际聘用人数,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标准测算岗位空缺数,并经教育局核准。

2、学校公布经核准后的岗位空缺职数和岗位等级岗位晋升条件与标准和岗位任职条件。岗位等级岗位晋升条件与标准和岗位任职条件,按照“上海市第四聋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执行。

3、申报者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等级空缺数,“上海市第四聋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的岗位等级岗位晋升条件与标准和岗位任职条件,向学校提出申报,即填写申报表,并提交有关材料。

4、学校对申报对象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有关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

5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海市第四聋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的岗位等级岗位晋升条件与标准和岗位任职条件,对申报者进行考核。

6、学校将考核结果名单上报区教育局进行初审。

7、学校将初审通过的晋升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8、学校将晋升人员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核准,并报区人保局进行审核备案。

9、审核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做好聘任和工资兑现等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岗位空缺数核定

专技岗位:根据20171231日在编实际聘用专业技术人数,岗位数的核定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内进行;

管理、工勤岗位:根据岗位设置方案核定岗位数。

2、岗位认定标准

以学校为主体,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第四聋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认定。

3、资历计算:

   任职资历计算至20171231日,其中不包括长病假和不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时间。

4、工勤岗位转管理或专技岗位

根据岗位转岗聘用的有关要求,工勤岗位转管理或专技岗位的人员应符合转入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在学校岗位设置核定标准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经区教育局核准后报区人保局进行审核。

5、工资兑现

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按照区人保局审批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1、公布本方案,学校各岗位等级的职数和岗位等级任职条件与标准和岗位任职条件。(13)

2、个人进行申报,上交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115日之前)

3、学校对申报者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11618日)

4、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名单上报区教育局进行初审。(226日前)

5学校将初审通过的晋升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36日至13日)

    6、晋升人员名册上报区教育核准,并报区人保局进行审核备案。

7、审核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做好聘任工作和工资兑现等工作。

 

 

 

 

上海市第四聋校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