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四聋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管理体系


一、成立上海市第四聋校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组    长:学校信息负责人

执行部门:学校校务办公室

信 息 员:学校校务办公室负责人、学校大队辅导员、科研办公室负责人、教学管理负责人、师资队伍建设负责人、工会负责人;

 

二、学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采编、发布工作准则

学校对外信息发布是指学校信息员将学校重要信息及时准确的上报,在黄浦区教育局、上海特教网、微信公众号等学校对外门户网上发布。

工作准则:

1. 学校重要信息是指每月学校的主要工作、重大活动、外宾、外省市及本市教师参观访问等活动情况说明文本。

2.信息稿完成后必须由信息员交于学校主管信息的负责人审阅、认可、登记,学校法人负责审批。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发布学校有关信息。

4.信息形成后,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及时进行传送和上报。

5.信息技术人员及时进行学校校园网及微信公众号的更新和修改,确保校园网和公众号的顺利运行。

三、学校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流程

1.信息采编要求

学校信息采编工作网络各组员必须每月向学校校务办公室提交1条学校信息,以供信息中心在黄浦教育信息中心、上海特教网、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2.信息内容要求

每一则信息必须客观、全面的体现我校在外联、德育、科研、教学、师资培训及工会活动等方面的最新动态,信息具有时效性。字数不少于350字,并提供照片1~2张,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不得小于400*300像素,新闻稿件以标准格式书写。

 

3.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1)  学校信息发布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发布学校有关信息。

2)  信息采编组员将信息提交学校校务办公室登记、整理,及时进行传送和上报;

3)      信息形成后,由网站安全管理人员上报信息同时发布于校园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发布之前,必须由学校信息安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才能发布至黄浦教育信息中心、上海特教网、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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